我是女的 我和我对象已经订婚了 但由于我俩总吵 他还总是说我外面有人 冤枉我 我和他提出了分手 现在他家来管我要钱 要彩礼钱 还有他给我买的衣服钱 还有饭钱 还有他在我俩处对象的时候给我买的手机也要我给他算钱 我应该都倒回去吗 如果说我俩要是打官司的话我能赢的可能性是多大 求回答
2024-07-04 18:33根据你的描述,你们之间的纠纷主要涉及彩礼、礼物、日常消费以及手机等财产问题。首先,彩礼通常属于婚前赠与,如果没有结婚,理论上是可以要求返还的。但具体是否需要返还以及返还多少,需要根据当地风俗习惯和双方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至于衣服、饭钱等日常消费,通常被视为恋爱期间的正常支出,一般不要求返还。手机如果是在恋爱期间作为礼物赠与的,根据法律规定,赠与一旦完成,财产所有权转移,通常也不要求返还。 如果对方坚持要求返还,并提出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如果你们之间没有明确的书面协议,且你能够证明这些财产是作为礼物赠与的,那么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对方的全部要求。 至于你能否赢得官司,这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证据的充分性、双方的陈述、当地法院的裁判标准等。建议在做出任何决定前,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帮助。同时,如果可能的话,尝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以避免诉讼带来的时间和经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