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咨询的是劳动法,我上了两天班就签了合同合同时间是9月1日,10月9日告知我11月底辞职,然后10月十几号交了辞职报告时间是当天时间,老板就以为我是11月底辞职。可是我辞职报告是当天上交的时间也没有写上班到11月底辞职,我想知道这个算不算我辞职成功?然后我10月21日请假一段时间,老板让我交接一下,给我发微信让我周五把卡片还回去,然后我没有及时回复她,等我再回复的时候,她把我删了。然后投诉我到劳动局,并且我10月份20天工资没有发,请问我能要回吗?我要提前多久告诉她我辞职,合同写的是一个月可是我试用期是两个月第三天就签了合同?
2017-11-01 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