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在婚前协议里规定仅仅共同资金卡里的钱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这样的规定有效么?是否违反婚姻法?
2024-10-01 00:2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离婚时,双方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在婚前协议中仅规定共同资金卡中的钱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并不违反婚姻法。 然而,这种协议需要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并且应当符合公平原则。如果一方存在欺诈或者胁迫行为,则该协议可能无效。因此,在签订任何协议之前,建议当事人充分了解其权利义务,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