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4年被朋友骗去合肥,说是他能帮我让我挣大钱,得跟他睡才行,当时想挣钱就答应了,到了那他媳妇孩子都在那,说投资69800能挣1040万,还反回19000也就是投资50800,我看他一家都在那就投资了,呆了三个月发现是传销回来了,回来之后我约他,可能是他良心发现就给我打了个50800的欠条,还按了手印,约定五年还清,2015年还了5000,之后就以各种理由还不了,2017年十月份我打电话催他让他每个月还一千这样没有压力,他答应了还了一千十一月份我又催他还款让她媳妇发现,打电话骂我说我是第三者破坏他家庭,还要弄死我,我想问,我有没有责任,我的钱怎样能要回来,如果起诉不到还款期限可以起诉吗。
2017-11-24 15:59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