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继父有一40平米占地后政府分地修的自建房,当时他和他父亲住在一起,每个人三十平米地基,他们卖了二十,修了四十平米的房子,他父亲已死多年,他还有个哥也死了,有三个侄子,现在他们想分他们爷爷的那十平米地基,请问他们的要求成立吗?2.他侄子给他买了个衣柜,请问今后我继父死了他们可以以此要求分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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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有遗嘱按照遗嘱的规定处理,没有遗嘱的,按照《继承法》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平均分配,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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