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房产已经通过房产中介签订出售合同。房子有三个产权人,其中一个是我父亲已经去世。另一个产权人是我弟弟。我手上有继承公证书。我现在按照房产中介咨询的办理程序:先办房产继承手续,再办理房产买卖手续。我弟弟于7月30日从上海飞哈配合办理手续,我们已于7月31日办理完继承手续,8月25日能拿到不动产权证。现在的问题是买方要求停止交易。退回已付定金20000元。理由是我违约:房产中介给我们签订的买卖协议是8月1日交件。我的不动产证8月25日才能拿到。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呀?
16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已经完成了房产继承手续,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了不动产权证。然而,卖方(您的弟弟)认为自己没有履行其作为购房人的义务,因此拒绝继续交易并要求退款。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与卖方进行沟通。首先尝试与卖方直接沟通,了解他们的立场和需求。如果他们愿意重新考虑,那么您可以寻求调解或仲裁来解决纠纷。 拒绝退款请求。如果您坚持要遵守双方签署的合同,并且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您可以选择不退还定金。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情况复杂或者争议难以解决,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调解和仲裁。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者将争议提交到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保持冷静和客观是非常重要的。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