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弟弟患精神病,其妻要求离婚,而且不愿抚养两个孩子。朋友的父母已经七十多岁没有抚养能力。请问这两个孩子及朋友的弟弟的监护人是谁呢?
25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精神病人,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有关组织对其进行保护和管理。在本案例中,由于朋友的弟弟患有精神病,因此其监护人应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此外,如果朋友的妻子不同意抚养两个孩子,并且不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则需要考虑是否有其他有意愿并有能力的人愿意担任监护人的情况。如果确实存在这样的条件,那么他们可以作为孩子的监护人。 综上所述,朋友的弟弟及其妻子之间的纠纷应该通过协商或法院判决来解决。在决定监护人时,应考虑到孩子的最佳利益,并确保监护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能够得到必要的支持和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