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在线咨询我父是美藉华人,在2004年十一月九日在江门市登记结婚,2014年他的妻子离开他从美国回到江门,两人一直分居,现我父想申请离婚,但又遗失了结婚证,但有结婚公证书,可以单方面申请离婚吗?
25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父亲在2004年十一月九日与其妻子在美国登记结婚,并于2014年离婚。如果您现在想要离婚并遗失了结婚证,您可以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结婚公证书作为证明材料。如果该公证书上没有提及任何关于离婚的记载,则可能无法直接申请离婚。 然而,即使如此,由于您已经提出了离婚请求,且双方已分居多年,法院可能会考虑您的要求。具体而言,如果法院认为夫妻关系确实破裂,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那么法院可能会裁定准予离婚。 请注意,上述建议基于一般情况和法律原则,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当地的法律法规来确定。因此,强烈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获得更准确和具体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