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吗我想问下 我继父与母亲结婚20年了不动产都是婚后共同经营的都是平分对吗?都是婚后的,但房产证上只有继父的名字,现在准备离婚,我继父他可以把房子加他孩子的名字吗以后在放弃财产这样间接赠与吗
29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共有财产,在分割时应当按照各自的收入比例进行分配。因此,如果继父和继母在婚姻关系中共同经营并拥有不动产,并且该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在分割时应按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来确定产权归属。 关于您提到的“继承权”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父作为配偶一方的法定继承人之一,享有相应的继承权利。因此,继父可以依法继承配偶一方的遗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等动产或不动产。 至于您提出的问题,即是否可以通过放弃财产的方式来实现间接赠与的情况,这涉及到具体的法律条款以及双方的具体协议。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便得到更准确的解答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