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店里给我们发函,内容为:如果一周内有某某型号裙子,不超过原先价格,请在接收后一星期内发出,运费到到付。我们第五天发出,结果店家拒绝了,原因是她同时给另一个厂也发函了,那家店第二天就发出了,他们接受了另一家店的,说函件无效,请问可以吗?我们按照要求发出了,
2018-03-05 15:49函件有效的,构成要约,当事人要切实履行要约,否则追究违约责任,第十四条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