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5号之前在北京开饭店。合同到期后就不租给我们了,说是国家政策不能出租了,这是我最少损失30万转让费。(我是在张哥手里租的房子。张哥是在他们公司里租的,)但是现在房子又租出去了,原房租13万,现23万。能得补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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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市场行为,合同到期之后,对方将房子租给他人,是属于对方自由处置自己财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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