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咨询离婚案件。我跟他于16年4月8日开庭,他来的,后来是庭外和解,他当着法官写了保证书,但之后依然我行我素,完全没有履行保证书内容。第二次12月2日开庭,他没来,法官判缺席不离。现在我准备第三次起诉,也准备了分居两年证明。如果这次他又不来会判不离吗?或者他来了说有债务要我承担怎么办?他上门到我家的,有个10岁女儿了,他对孩子也是不闻不问的。从16年8月到现在一年了没回过家一次,电话也在去年8月换掉了,我早联系不上了
2021-06-04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