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6年前我承包了村里的荒地经过治理种了几年棉花,后来开采成了虾池子,自己上的变压器,投资很大,今年大队里没和我协商,就包出去了,我问一下,大队里该给我开发费吗?
2025-06-16 09:53您好,在您的情况下,您承包的荒地被改为虾池,并且您也自行安装了变压器。这些变化都是由您自己进行的,与村委会无关。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因此,您承包的荒地虽然变成了虾池,但并没有改变其性质,所以您也没有权利要求获得赔偿。 此外,如果村委会没有征得您的同意就将您的承包地转让给他人,这可能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并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