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问房子交工我没住也收物业费吗?能不能减免?还有就是我应该去年九月份交物业费,物业限这个月末交上否则就起诉我收违约金这个合法吗?
2025-06-16 09:06您好!关于您所关心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行业惯例,通常情况下,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一段时间内(如3-6个月),业主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标准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费用。这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维护、清洁、安全监控等服务。 对于您提到的是否可以减免物业费的问题,具体要视合同条款而定。一些合同可能明确规定了在未入住或暂时离开时,业主无需支付物业费用。如果您的合同中明确有这样的规定,那么您可以据此要求减免部分或全部物业费用。 至于物业限令在9月30日之前交纳费用并收取违约金的说法,这种做法在某些地区可能会被认为是不合理的。一般来说,物业公司在催缴物业费时应采取更加温和的方式,避免直接威胁到业主的生活秩序。如果您对物业公司的行为有疑问,建议与他们进行沟通,并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机构的帮助来解决争议。 最后,强烈建议您仔细阅读并理解您购买房产时的合同条款,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