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私立培训学校,工商注册是有限责任公司。我们培养教师,然后派遣一位教师去合作学校B授课(我校与B五五分成),为避免派遣教师从我们学校离职,直接与B合作,我们与教师签订协议,从我校离职后5年内,不得与B存在雇佣、合作等与教学或教师培训有关的工作。同时与B也签订五年内不接受此教师的协议。 咨询:这两份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
2020-04-08 09:40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