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户口都不在南京,请问办理离婚可以去民政局吗
回答数:377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离婚需要到双方共同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如果您和配偶的户籍不在同一个地方,您需要前往你们共同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并按照当地的法律规定提交相关的材料。此外,由于两地分居的情况可能会影响夫妻关系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建议在决定离婚前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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