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在饭店上班的厨师,我是农村的,来苏州打工,上夜班,晚上4:30到早上4:30下班。2017年9月17号早晨4:00左右进来一男一女客人,吃饭,当时客人喝酒了,从隔壁王牌酒吧过来的。客人先打我们店里高迪,后来打电话叫人来打的我。我们没有还手。一直被客人打,打了十几分钟,他们都跑了。别人报的警。法医鉴定结果是轻伤害,请问我能拿到多少赔偿款?精神损失费,务工费,营养费,我是农村出来的,上有老母亲,父亲,下有老婆,儿子还在上大学。家里全靠我打工工资养活家人。
2021-05-12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