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问就是我一个亲戚和她媳妇(现在才知道她是有外遇了着急离婚)比较匆忙的离婚了,他们有个四岁多的孩子,当时离婚时候那个离婚协议啥的都没提孩子的事,现在孩子归男方养着,但是男方这边外出打工,孩子由老人带着,经济上不富裕,孩子上学费生活费,在偶尔生个病开销挺大,两个老人负担太重,需要孩子她妈也得负担点孩子的费用,现在还能向孩子的妈要抚养费吗?如果可以的话应该怎么操作作?如果她妈就是不给不管怎么办呢?谢谢解答
21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子女的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并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抚养义务。 首先,您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您认为自己的经济状况不足以支付孩子的全部抚养费,那么您可能需要寻求社会福利机构的帮助,如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等。 其次,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在提起诉讼前,建议您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在起诉时,您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自己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并且具有抚养孩子的能力。 最后,对于孩子的母亲不给予或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情况,您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您可以向法院提出诉状,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承担抚养费的责任。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此事,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希望上述信息能帮助到您,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