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前妻是2014年七月离婚!当时协议内容是孩子跟我!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重大疾病等费用与女方共同承担!(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女方给予!到现在为止女方没有给过任何费用!我是否可以找女方要求给予???感谢律师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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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议离婚,应当根据协议书的内容履行义务,如果没有按照协议书履行,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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