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的工伤伤残鉴定书能否用作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求教谢谢
23天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并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因此,在您所述的情形下,如果职工的工伤伤残鉴定书能证明其受伤情况和相关损伤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关联性,则该鉴定书可以作为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依据之一。但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是否适用需要根据当地的司法实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此外,如果您是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您可以考虑向保险公司索赔,同时也可以寻求其他途径如法律援助等帮助。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更具体的指导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