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请问公司因为经济压力导致需要裁员合并岗位,如果不愿意调整地域,原来6个人做的事情3个人做,不愿意调整区域不算自离吧?留下的3个人做的工作太累,需要天天加班,这样也不违法吗?如果这样逼得员工自离,不出辞退福利,可以吗?劳动合同有工作地点和岗位
14天前尊敬的客户, 您好! 关于您所提出的问题,根据中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遇到公司经济压力的情况下被要求调整工作岗位或进行合并时,若员工不愿意调整地域或者不愿意接受合并,则可能被视为“非因本人意愿的解除劳动合同”,即所谓“自离”。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通常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给予员工相应的补偿。 对于您提到的工作量大且需要经常加班的情况,确实可能会对员工的工作健康造成影响。如果您认为这种情形是不合理的,建议与企业协商解决办法,例如调整工作量、提供适当的休息时间等。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工会或其他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关于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地点和岗位的内容,这是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体现。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那么应当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如果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当地法律法规来确定工作地点和岗位的具体内容。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