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以帮我姐姐买房子的名义让我姐姐交了一万元定金,交后许久迟迟没有消息,后姐姐家人到售楼处咨询,工作人员称当时是收到了一万元,但是我丈夫以让售楼处工作人员帮忙代收为由,后售楼处工作人员把钱转给我丈夫,请问我丈夫是否有责任
2024-10-09 18:26在您的情况下,您丈夫作为中介人,应当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如果他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即未将该款项交给您或用于约定用途,那么他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因延迟支付导致的损失和相应的利息等费用。 此外,建议您保留与买卖房屋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合同、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相关文件,以便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委托律师协助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