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法院判决给付伤残护理等费用,如未给付前被害人死亡了,是否按原判
16天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受害人因残疾生活补助费可以适当支持”。 因此,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原告在事故中死亡,则其家属有权要求按照原判决支付相应的伤残护理等费用。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告方已经对原告进行了赔偿,并且该赔偿金足以弥补原告的损失,那么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原告的请求。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原判决中的赔偿金额不足以补偿原告的全部损失,也不意味着法院将不再支持原告的请求。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法院的裁量权。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