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妈妈在成都市温江区工作,2015年3月,因工负伤,已做工伤认定,伤情完成二次手术在2016年10月。2017年接单位通知做伤残鉴定,鉴定结果为8级伤残。现单位通知去办理工伤赔付。受伤时妈妈年龄为51岁,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妈妈的社会养老保险并没有交满也没有享受退休待遇,在单位已连续工作8年时间。现单位告知赔付结果为:社保赔付伤残补助金28000元,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都没有,理由为妈妈已经达到退休年龄,我就是想请问是否达到退休年龄就不能享受这另外两项赔偿,单位是不是故意推卸赔偿责任。要怎么样才能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2021-06-08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