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了工伤,右手中指和无名指被压断,大概和小指平齐。入院时申报了工伤,但是没买工伤保险,买的是一种什么商业保险,只报销医疗费,没有赔偿。但是公司口头承诺赔偿。现在已经出院几天了,还没有去伤残鉴定(医院手续还没有下来)。请问这种情况大概能够赔偿多少?
2025-03-07 01:06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的受伤是由于工作原因导致的,并且您已经向公司报告并获得了工伤认定,那么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您可以获得以下补偿。 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及相关医疗票据,可以计算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您的工伤等级(比如九级或十级),可以获得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如果您因伤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应当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标准支付工资。 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等。 至于您提到的商业保险,如果没有明确说明是否包含工伤保险责任,则可能无法覆盖全部的损失。建议您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了解具体条款及赔偿范围。 关于伤残鉴定的问题,一般应在治疗结束后3个月内进行。如果公司口头承诺赔偿,但尚未正式书面确认,您可以先与公司沟通,要求他们提供书面赔偿协议或确认函。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寻求劳动仲裁或者诉讼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当地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如果有其他疑问,请随时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