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参加宋城旅游组织的招募活动,选中给旗下丽江千古情景区拍照写游记做推广,他们说可以带一个伙伴,于是给了两张赠票,我的伙伴没及时到景区,2点开园,有人看我手里两张票,就想低价买一张,正在说话,被景区工作人员看见,没收一张门票。宋城总部得知情况,取消我继续参加活动的资格。他们根据游记质量评选,完成任务,每个人保底税前3000元,但是往返丽江大交通和食宿一概不管,所以我订机票酒店已经花了一千多了。我向他们认错道歉,希望能继续参加活动,都被强硬拒绝。我提出自己购票参加活动,也被拒绝。他们的活动规则里没有提到门票不能转让,也没说转让有什么后果。我想问他们取消我,有没有违规违法之处?
2021-05-27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