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个问题想要咨询,我是在一个咖啡厅工作,只是一个小服务员,5月28号我请假休息,原本定在休息到6月5号,但是在5月30号的时候店里主管给我发信息,说辞退我,工资开到28号,在6月3号的时候店里同事发信息给我说临时通知。让我把寝室的东西拿走,不然就扔掉,寝室钥匙放在寝室就好,我当天下午我拿走东西,钥匙也如实放在寝室了,但是我没有告知店里,就在昨天,老板给我打电话,说缺少一把钥匙,一定让我给他弄出一把钥匙,威胁我说,不然工资一分都不给我,我与店里没有签订劳务合同,我工作时间3月28号到5月28号两个月,我想请问现在我该怎么做,怎么维护我的权益
2021-07-07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