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现在工业园区要争用我们村1500亩地,50年,每亩69300,我们村5年分次地,上次是2016年1月1号,他们按那时分地的人口给钱,可我儿子是2月25号生的,现在也有户口,他们说没我儿的钱,他们这样合理吗?这样就是死去的人有钱,活着的人没钱,我该怎么办? 我这样的有好几家,如果全村人都签了字,我们这种情况的不签,他们会把地征走吗? 请为我支支招!谢谢
2021-08-07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