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规定新员工头三天没有工资,我签订同意了,但是查询法律后发现,这个规定不合法,我做了12天辞职了,请问,我能要回我头三天的工资吗?
回答数:545
可以,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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