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婚姻问题,我和老公属于办了婚礼没有领证的,现在我怀孕即将临产,和男方已经到了不可挽回的余地,正在闹离婚,我们没有领结婚证的,男方现在要求我退还婚前为我还的两万元债务和两万元彩礼钱,请问律师,这个钱我该退还吗,我现在怀着男方家的孩子八个月了。那么等孩子出生了请问我有没有什么补偿呢
2025-06-07 18:13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您和您的丈夫都没有领取结婚证书,因此你们之间的关系不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合法形式,因此不具有法律效力。这意味着您们之间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也不受《民法典》保护。 关于您提到的债务和彩礼的问题,按照《民法典》的规定,除非双方有书面协议约定将这些财产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否则通常情况下不会被视为共同财产。因此,如果您的丈夫要求您退还这两笔款项,他需要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家庭开支或者是在结婚时承诺要给您方的,否则可能会被拒绝。 至于孩子的抚养权和经济补偿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当地的具体规定和双方的协商情况。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同时,考虑到您目前的情况,可能需要考虑如何平衡自身健康和孩子利益,以及如何与对方进行沟通和协调。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