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跟电动车相撞,交警判的我主要责任他的次要责任,人没受伤,双方车都有损伤,报保险后交强险能赔付他的修车费,然后我的修车费他要承担30%,现在他不给我修车费,怎么办?
2025-05-17 22:41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立即停车,并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伤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本案例中,您和对方因事故导致了财产损失,包括您的车辆和对方的车辆。按照法律规定,您可以向对方索赔相应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修理费用等。如果对方拒绝赔偿,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同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维修发票等,以支持您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