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淘宝上拍了电动车3600元,现在第四天,还没发货。我不想要了,申请退款,卖家说都生产好了,不然要付百分之十五的违约金,合理吗,
2024-11-08 00:24您好!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如果商家已经完成了商品的制作和包装,并且具备发货条件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进行发货。如果您在第四天还未收到商品,那么您可以向商家提出退货或者退款的要求。 至于关于违约金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除非双方有明确的合同约定,否则商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消费者支付额外的费用。因此,建议您与卖家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尽可能地争取退款并避免支付违约金。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