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已经两年,离婚时有房子,车子,有个女儿,离婚协议写女儿和男方,房子,车子都给他,我净身出户。当时是想,反正女儿和他那房子也一直属于女儿的,但是现在房子要被拆迁,我要求男方写伤保证书给我,陪款后不管在哪买房子,以后都属于我女儿,他不写,我可以到法院起诉他吗。
2024-12-27 09:48在您提出的问题中,涉及到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通常遵循“平均分配”的原则,并且应当考虑到每个家庭成员的具体情况,如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关于房产和车辆的处理,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则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至于您提到的女儿的权益,如果您认为女儿的权益受到损害,您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保护或变更监护权,以确保女儿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您也可以尝试与对方沟通,争取达到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请注意,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