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否有规定外人不准干涉婚后内容的条款,在夫妻双方没犯法的情况下
4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该条文,如果夫妻双方在结婚后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那么一般情况下,外人不应干涉其婚后的内容。但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到某个案件中是否适用上述条款,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法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