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年贵州铜仁买了一套商品房,最初买的是14-6-1,交了维修基金,在进入按揭贷款步骤时我觉得14号楼有点吵,遂将房子换到3-28-4号楼。原来14-6-1开发商卖给了新客户,新客户也交了维修金。现在的情况是14-6-1交了两次维修金,我的3-28-4没交维修金,不能办理备案手续,我想问14-6-1交了两次,可以将我交的那笔维修金退了吗?或者将我交的那笔维修金换到3-28-4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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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无约定建议协商解决或直接向法院起诉。您可以和开发商去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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