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由南向北横过马路,被由西向东的车辆在十字路口路北撞伤,导致右脚骨折,对方认全责。可现在打官司他又喊冤,说是为了躲孩子他才冲向路北的防护墙,打官司时我要如何说?
2025-08-03 21:13根据法律规定,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一方驾驶员有证据证明其行为是出于避免碰撞或保护他人安全的目的,则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说明您的观点。 提供事故前的安全措施。您可以提供当时的安全措施,例如使用了警示灯、设置了减速带等,以证明该驾驶员是在尽全力避免事故。 证明对方驾驶员的行为。对方驾驶员可能声称自己是在避开孩子的行动而冲向路北的防护墙,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过错。您需要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他们的行为是否真的与避免碰撞有关,或者是否有其他的正当理由。 强调公平正义。强调在任何情况下都应遵循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即使是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也应考虑各方的利益和情况。 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请律师帮助您收集证据,并进行合理的分析和论证,以支持您的主张。 请注意,这些建议仅供参考,具体做法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建议您在打官司之前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