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区改造赔偿标准 尊敬的律师你好! 我是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人,是新平县这次旧城改造的拆迁户,这是改造中,我们被拆迁的23户人家有一个占地约1800平方米的市场。该市场是2005年新平县政府公开对外拍卖市场外围商铺时一并拍卖给我们23户购房户的。政府按我们购买户各自房屋面积的多少分摊不同的面积在各户土地证上。 这个市场拍卖前就我们县唯一的水果市场,拍卖后我们沒有改变性状用途。办理了登记证继续经营,并一直按职能部门的要求缴费 这次改造中评估公司一句房地合一就瓦解了我们的市场,请问这符合法律吗? 这市场一直由我承租经营,买卖两旺,政府不对我作任何补偿是否何理会法 请问我应如何维权?祈答
2017-10-13 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