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份我在手机贷上借了10000元钱,每个月按月还款1000元钱,一共还了5个月的,还到2017年5月份,由于家庭的原因,剩下的钱就没在还过,贷款公司打电话来说,连本带利一共27000元,可是我只有5个月没还,怎么变成这么多了,对方说不还,就起诉我,怎么办
2021-05-11 11:14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