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08年华凌二手十方罐水泥运输车,16年4月7日挂靠在龙泉三联汽车城一公司名下,在福建宁德市工地使用。在未脱保前公司未作任何形式通知本人审车或告知本人车该怎么处理。本人主动与公司联系后,公司让本人转2017年管理费及代办商险,车强险等共计24080元,过了几日公司说车现定为黄标车审不了。由于车况不行本人要求公司配合申请报废,退款24080元及挂靠时所缴8000元保证金,公司拖延不退款,让本人自行把车身号及发动机号毀掉,拿行驶证和车牌给公司才退款。请问我该怎么办
2021-07-19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