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0日婚姻登记,2009年生育一女儿。孩子都是自己带的。我个人年收入六万左右。家里很多房子但都是是婚前建,孩子父亲没有正当职业,无收入。想离婚,能拿一些钱和获得女儿的抚养权吗?
2024-07-23 18:07关于您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子女抚养权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一般会支持离婚并分配财产。至于您提到的财产分割问题,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或者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指导。 在考虑是否要离婚时,您应该考虑以下因素。 您个人的经济状况以及对未来的预期。 孩子的成长环境,包括家庭氛围、教育等。 一方是否有过错或违法行为。 在决定离婚后,您需要明确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以及如何分担抚养费和共同财产。如果您想要争取更多的权益,可以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帮助您处理相关事宜。 请记住,离婚是一个非常严肃的决定,涉及到许多复杂的情感和法律问题。因此,在做出决定之前,请务必仔细考虑所有可能的影响因素,并寻求适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