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17年借的网贷那时候到手70000合同上写的8万多,现在还了17期,每期3800多。最近一查发现还有6万多要还,这属不属于高利贷 这个要怎么办?
10天前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你已经偿还了大部分本金和利息,但仍有部分未还款项,这种情况通常被认为是正常的借贷关系。如果你认为对方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合同条款,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尝试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委托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 同时,在未来借款时,应注意审查借款合同的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可以通过咨询专业人士或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