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2017年10于27日入职,公司和我签了一份2017年1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的试用期合同。 公司在2017年12月19日的样子微信通知我合同到期不续签了,请问,我该享有哪些赔偿?
回答数:746
单位的行为不合法,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者给予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要支付给你半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未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的话还要支付给你1个月工资数额的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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