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我也在住,然后租给一个女孩当时押金收据,租房合同没有签,欠了一年多房费差不多7000,也没有写欠条。还有社区登记房屋信息我就说的一个人住,租客我就说的是我表妹没跟他们说我房子租出去了。结果她搬走了不给房租只有电话身份证复印件也没有什么证据都没有。她有一次在社区办暂住证当时是我拿的房产证证明写的是我跟她表妹关系。那像这种情况钱可以要回来吗。打电话不接就算见到本人就是说给了怎么办,我也没有欠条收据的。这个有要回来可能性吗
2021-07-22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