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孩子4岁多,女方提出分手,叫我把孩子带走,现在我带走了孩子,可不可以找女方写一份协议,然后拿到法院进行公证,就是自动放弃孩子抚养权,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索要孩子,我也不要她拿抚养费,主要是为了以后不必要的纠纷。
回答数:526
可以写一份协议,去公证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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