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在滁州中标了一个市政管道工程,现已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向业主递交了合同(合同至今没有签署,我方也未缴履约保证金)。在业主要求下,我方施工了部分工程,发现施工现场没有平整,苗木等地表附着物也没有清理,业主要求边干,他们边协调,但工程机械窝工严重,这么干肯定贴本,所以我方一直跟沟通,要求场地清理平整至符合要求后,我方再进行下一步施工。 但业主将情况报告至招标局,要求我方先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签署合同,然后再讲其他事。 想请教:我方如果想放弃这个工程,如何能索回投标保证金,和前期已施工部分的投入成本?业主如果确实没有完成征地,在确保我方无责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取消中标结果?
2021-05-08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