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韩,吕三人是每天在劳务市场等活的务工人员,一天一家医院的负责人打电话找韩,告诉韩再找两个人要扒医院的锅炉房,于是韩就找了我爸,吕他们三人一起扒房砸墙,结果干活过程中墙倒了,把我爸小腿砸骨折了,没干活之前和医院负责人讲好每人200元工钱,也就是共600百元扒完房子就给钱。又和医院负责人签了干活中如出现意外雇主概不负责的书面协议,现在看病花了5万元,出院了。我们要求赔偿,现在医院说这是承揽关系不拿一分钱,还说让我们起诉,到时法院判多钱给多钱。我在当地咨询律师有的说是承揽关系有的律师说是雇佣关系。请问该怎么办?我爸这是承揽关系吗?
2021-07-11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