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生前立公证遗嘱把她的部分房产给我了,母亲去世后出现家庭协议,内容就是让我放弃遗嘱继承,并且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出售以后平均分钱,如我违约似自动放弃继承并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协议内容没有实行,没有过户到我的名下,房证名字还是我去世父亲的名字,协议我签字了,我感觉到了他们有欺骗的行为,所以我要上诉法院,不知道那份协议对遗嘱影响大不大,法院会按什么来判决呢
2024-11-13 00:03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遗产纠纷和合同争议。在您提供的信息中,您已经尝试通过签署协议来对抗家族成员的意图。然而,由于您提到该协议并未得到履行或执行,因此其效力可能会受到质疑。 关于遗嘱和继承权的问题,遗嘱是根据法律规定指定财产分配的一种方式。如果您认为遗嘱中的部分房产应该由您继承,而您现在收到了一份协议试图让您放弃这一权利,并以某种形式将这些房产转让给其他继承人,这可能是涉及遗嘱执行问题的一个例子。 对于这份协议的影响,如果它未能得到履行或者被撤销,则它可能不会对遗嘱产生直接的约束力。不过,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协议的内容与遗嘱不一致,法院可能会考虑是否有违反遗嘱的情况存在。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确定是否需要采取进一步行动。同时,确保保存好所有相关的文件和证据,以便在未来处理类似问题时能够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