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遇到个房产首付款分期的问题。首付款分四期。前三期的我已经交过了。现在手里只有交第三期的收据。前两期的,因为搬家,找不到了。现在售楼处就以我前三期有一期没交为由,多问我收一部分钱。但是我手里边有第三期的,付款凭证。他为什么会说我前两期有一期没交?我想请问一下,这种事该怎么处理?
回答数:910
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无约定建议协商解决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6029 人今日律师解答 44574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