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爱人在一起两年了,我们有个小孩。刚满2岁,由于我们感情问题。我的爱人离开了。我多次给她信息叫她来看孩子。可是她始终都没有出现。对孩子不理不睬。而且现在把我能联系到她的方式都拉黑了,这种情况我能告她遗弃罪嘛
2026-03-03 15:29尊敬的用户, 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遗弃罪是指行为人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人或者精神病人,故意拒绝扶养的行为。在您提供的案例中,您的爱人已经离开您并与您的孩子断绝了联系,这可以视为一种“遗弃”。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是否构成遗弃罪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等。如果您认为您的爱人存在遗弃行为,并且该行为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或损失,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此过程中,建议您收集证据,如通话记录、短信记录、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的通信记录,以及与孩子的互动记录,以证明您的主张。此外,您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上述解答仅供参考,具体案件情况可能因地域、案情不同而有所差异,请务必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