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这样追尾事故,我全责。对方修好车后说把钱给他,他把发票就放在4s店。我把修车费给对他,但是他不给发票。我也并没有看到发票,他说是一万六千多元,要多500做轮胎费,我都给了。但是他还是不给发票,说还要其他的补偿,要3000元。我去了当地公安局他们也说让私了。请问这种事情该怎么处理,谢谢高人
2024-09-03 12:18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一方全责,责任方需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对方要求将修车费用直接支付给自己,并且提出额外的补偿要求(如轮胎费和其它补偿),这通常被视为一种诈骗行为。 首先,建议您保留所有的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现场照片、维修记录、收据等。这些证据可以作为证明您没有过错或轻微过错的重要依据。 其次,您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保护组织或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他们可以帮助您了解您的权利并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最后,如果您对警察的处理结果不满意,也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但是,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请务必确保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并避免与对方发生冲突或进一步的纠纷。